1. 启用OA平台“校(院)会议审批”系统。自2022年3月23日起,校(院)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会议审批,均采用OA平台“校(院)会议审批”系统。办公室根据会议需求,统筹安排每周校(院)会议的会议室。
2. 实行周重要会议安排统计发布制度。各部门、单位每周及时制定下一周校(院)会议的工作计划,每周五上午11:00前,完成下一周校(院)级会议网上审批流程。办公室汇总,经校(院)领导同意后,制作校(院)每周会议安排表,在OA平台“通知公告”栏发布。
3. 严格落实会议审批程序。校(院)一类、二类会议需经校(院)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批,校(院)三类会议需经校(院) 分管领导审批,校(院)四类会议需经申请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批,非特殊情况不予安排会议室、不列入校(院)每周会议安排表。
4. 合理控制会议规模。会议的主办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分工对口”的原则,根据会议的内容,准确拟定参会单位及人员。对与工作业务无关、影响不大或可参加可不参加的单位、部门,不要列入参会单位。
5. 及时通报校(院)主要领导活动信息。各部门(单位)邀请校(院)主要领导出席各类活动、会议,经领导确认后,请于每周六前向办公室通报下周有关活动的具体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