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本学期部分节假日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
2、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课。
3、端午节:6月16日至18日放假,共3天。
如有课程因以上安排不能如期完成教学任务,请尽快到教务科办理补课手续。
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