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30 浏览次数: 188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加强校内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学校研究决定,要求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特别是要做好工作日晚间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自即日起长期坚持。现就有关加强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校领导带班制

校领导按照学校办公室排定的值班安排进行带班,将重点检查处级干部值班和各单位、各部门值班的安排落实情况和值班人员在岗工作情况;对重要情况做出安排处理等。

二、严格干部值班制度

(一)机关干部值班

1、处级干部总值班

1)值班安排。处级干部要严格按照学校办公室排定的值班表值班,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网站,登陆学校网站“机构设置”,点击“学校办公室”见“站内服务”的“值班表”。

值班地点一般在各自办公室;值班时间:工作日为18:0022:00,节假日为8:3022:00

2)值班要求。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随意调换、顶替;值班时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工作;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生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或带班领导以及职能部门汇报信息,并做好应急事务的处理工作。

2、重点部门人员值班

办公室、保卫处、学工系统和后勤处的人员值班单独安排,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好值班并落实督查工作,保证值班人员实际到岗。如接上级部门指示及学校党委要求的特殊时期,保卫处、学工系统、后勤处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需做好值班日报工作,工作日上午9点前报送到学校办公室。

(二)各学院(部)、教辅部门和直属单位值班

各单位、各部门参照机关部门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工作日晚间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严格值班管理。

(三)值班表报送

1、学校办公室524日前制定《干部总值班表》并上传到相关网站。

2、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全年值班安排,《值班表》按时间顺序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上学期、暑假、下学期、寒假)。要求525日下班前把本学期(525—710日)的《值班表电子版发送到学校办公室邮箱:xiaoban@qlu.edu.cn,后续值班表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办公室对值班表进行汇总,并印发到学校领导及保卫处、纪委监察处有关部门。

三、强化楼舍管理人员岗位要求和值班工作

学校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楼舍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要制定岗位规范,严格岗位管理,确保学校和个人财产安全,确保楼舍设施完好。

四、信息报送

值班人员如遇重要情况必须迅速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非节假日白天报学校办公室(电话:053189631999);节假日白天和每日晚间报学校报警服务中心 (电话:0531—89631110)。

五、责任处理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值班人员的检查督促工作,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如违反值班制度,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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