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山东轻工业学院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3作者:设置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将山东轻工业学院更名为
齐鲁工业大学的通知

鲁政字〔2013〕10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山东轻工业学院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的函》(教发函〔2013〕6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轻工业学院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原建制规格不变,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由省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二、齐鲁工业大学由省政府领导,省教育厅主管。

  三、齐鲁工业大学系多科性普通本科高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5000人。

  四、齐鲁工业大学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保持原渠道不变。

  五、齐鲁工业大学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学校应根据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济南市要在齐鲁工业大学校园规划与建设、土地、资金、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学校发展。

  齐鲁工业大学要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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